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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教育

关于2017-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2-14 15:24:3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非毕业班同学:

根据学校《2017-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》通知,数学科学学院启动《2017-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》工作。请各班辅导员和班委同学广泛宣传,积极申报。

一、资助范围与条件

1、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。

2、实验室开放经费资助实验室在教学计划之外开设开放实验项目(A类)和学生自拟开放实验项目(B类)。开放实验项目应有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应熟悉指导项目所涉及的研究领域,有能力、有精力完成项目的指导。

3、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要有一定的新意,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。

4、项目实施周期1学期。

二、申报与评审

1、A类开放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技术扎实、实验技能娴熟、工作态度认真的实验指导教师(或实验技术人员),每个A类项目的参加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0人,项目学时数不低于8学时/人。A类开放项目应提前在学院内公布,供学生选择。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(A)》(含电子文档)。

2、B类开放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优秀本科生,每个B类项目的参加学生人数不得少于6人,项目学时数不低于40学时/人。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(B)》(含电子文档)。

3、每个实验室(中心)可以选拨推荐B类项目作为实验室开放重点项目(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,重点项目数量见附件)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可以重点资助。重点项目结项时,除提供项目结项所需的常规材料外,还需提供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(非指导教师)独立出具的成果鉴定意见。如有因此项目而公开发表的论文、比赛获奖证书、公开发布的软件、新产品等,可一并提供。

数学科学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》的真实性、资助的必要性、项目的可行性、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,根据学校的申报项目限额进行推荐,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(附件一)。

4、相关表格从数学科学学院主页“下载专区”下载(http://www.chnu.edu.cn/Category_836/Index.aspx)。

三、实施与管理

1、获得立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,指导教师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进行指导,项目所在实验室要对项目的实施予以支持和监督。

2、数据统计与分析实验室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,并建立开放实验的有关档案。

3、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购买开放实验所需试剂、材料和指导教师的工作补助。

四、违规及处理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规,学校将取消对违规项目的资助,违规项目的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:

1、项目申报、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
2、项目批准后,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;

3、擅自改变实验计划或终止项目的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截止时间:2017年12月20日下午5:00。

2、《申请表》填写规范:

(1)项目名称必须至少能反映研究问题,并要求通顺、准确、简洁,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;

(2)填表日期:实际填表时间即可;

(3)开放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:2018年3月5日—2018年6月24日;

(4)一般项目实验经费为450元,其中实验材料费350元,教师指导费100元;

(5)申请表正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,指导教师签字;

(6)表格于截止日期前交到逸夫楼801办公室,同时提交电子稿。

附件一:实验室开放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数量表 :

序号 实验中心(室) A类 B类重点 B类一般 合计
1 基础物理实验中心 0 1 4 5
2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0 2 7 9
3 基础化学实验中心 0 2 5 7
4 基础生物实验中心 0 4 11 15
5 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 1 1 2 4
6 计算机专业实验室 0 2 4 6
7 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 0 0 2 2
8 文科实验中心 2 1 0 3
9 数据统计与分析实验室 0 0 4 4
10 经济与管理实验室(经济学院) 1 0 1 2
11 经济与管理实验室(管理学院) 1 2 1 4
12 旅游管理实验室(筹 1 0 2 3
13 特殊教育综合实验室(筹) 0 0 2 2
14 合计 6 15 45 66

数据统计与分析实验室

数学科学学院
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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