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<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党员材料审核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,要仔细核查党员材料,确保材料完备、规范。高中或专科期间发展的党员,须将党员材料移交党委组织部审核;研究生党员材料在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审核。
二、组织关系转接
1.党员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《2018级新生党员登记表》。经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审核、盖章后,将纸质版、电子版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本科生报送党委组织部,研究生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。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登记表进行网上转接,未报送名单的不予接收。
2.安徽省内转入的新生党员,全部采用“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在网上接收党员组织关系。
3.省外或垂管的中直系统转入的新生党员,网上转接统一由党委组织部按照上报的《登记表》执行“跨省(系统)转入”(基层党组织一定不要采用“新增”方式),再由各基层党组织接收;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基层党委(党总支),开具回执单寄回或传真至原所在基层党委。
三、做好转入后续工作
1.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理顺组织隶属关系,确保新生党员及时编入支部,正常参加组织生活。同时要在系统中完善党员信息,确保党员信息准确、完整。
2.做好转入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、预备期满转正工作。如果转入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原单位已超过半年,党员材料中应包含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期间考察意见,未满半年的请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预备期间现实表现鉴定。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,做到信息准确,责任明确,流程规范,转接有序。
党委组织部
2018年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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